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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定“股权众筹”监管方向

上海商报 发布于:2015-08-13 01:37:34 4676 次查看
股权投资风险具有较长的潜伏期,一般要在投后至少两三年之后才能显现。

       8月7日,证监会表示,近日已致函各地方政府,规范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同时,部署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中介活动的机构平台进行专项检查。

  “股权众筹”出定义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后,证监会正在抓紧研究制定股权众筹融资试点规则。到底什么是“股权众筹”,不仅业界颇多争议,就连政府部门也没有统一标准。《指导意见》对股权众筹有简明定义,但是细节尚待证监会界定。在细则出台之间,证监会以口头形式对股权众筹做出解释。

  证监会发言人邓舸表示,股权众筹融资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具体而言,是指创新创业者或小微企业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互联网平台?穴互联网网站或其他类似的电子媒介?雪公开募集股本的活动。由于具有“公开、小额、大众“的特征,涉及社会公众利益和国家金融安全,必须依法监管。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股权众筹融资活动。

  一些市场机构开展的冠以“股权众筹”名义的活动,是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的非公开股权融资或私募股权投资等基金筹集行为,不属于《指导意见》规定的股权众筹融资范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众筹行业乱象多

  业内人士称,目前不少的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的各种活动公开宣传、募资,加上澵火热,不少平台的项目对接新三板市场,将一些非特定投资人的项目打包成私募投资基金,在公开与非公开中踩踏红线,这些都是与监管冲突的地方。

  与以债券为核心的P2P不同,股权投资的风险具有较长的潜伏期,一般要在投后至少两三年之后才能显现。同时股权众筹一般是创业类的早期企业,成功率低,风险大。如果行业过热,出现过多的平台,推出质量没有保证的项目和企业,而没有对所投资的项目和企业进行筛选,公开向公众募资投资,会布下风险地雷。

  去年底,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了《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私募股权众筹必须非公开发行,人数在200人以内,且门槛较高。此后,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回应称,股权众筹分为面向合格投资者的私募股权众筹和面向普通大众投资者的公募股权众筹。

  按照证监会的定义,目前市场上的“股权众筹”都不“正宗”。

  另一个问题是合格投资人的界定。业内人士指出,现在不少平台的投资人没有经过审核,不存在合格与不合格之说。有的平台1万元起投,有的5万元,有的10万元。而按照监管意见,合格投资者的标准要求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目前这个要求,大部分平台都没有做到。

  私募公募分开管

  在《专项检查的通知》中,这个件会进一步将私募股权融资与股权众筹的概念作了区分:“一些市场机构开展的冠以"股权众筹"名义的活动,是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的非公开股权融资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行为,不属于《指导意见》规定的股权众筹融资范围。”

  业内人士认为,证监会此次可以说明确了公募股权众筹,只有拿到牌照才能经营,这意味着除了目前已经取得公募股权众筹试点资格的阿里巴巴、京东和平安之外,市面上其他股权众筹平台都将被定义为互联网私募股权,其从事的股权众筹业务也应按照私募股权管理办法的规定运营。

  也就是说,《通知》的出台意味着“股权众筹”未来仅特指“公募股权众筹”,而现有的“私募股权众筹”将用“私募股权融资”代替。区分公募股权众筹和私募股权融资主要有三点:能否进行公开宣传、有无合格投资人概念、股东人数是否超过200人。

  另一方面,在本次《众筹机构专项检查通知》中,证监会指出,“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股权众筹融资活动。”这意味着,不论是股权众筹发起还是股权众筹平台设立,都需要获得证监会批准。因此,不论是股权众筹发起或股权众筹平台设立,都需要获得“审批或许可”。

  平台增速将放缓

  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6月底,全国共有235家众筹平台,目前正常运营的众筹平台达211家。其中,股权类众筹平台数量最多,达98家,占全国总运营平台数量的46.45%。零壹财经此前预计,众筹行业将在下半年迎来爆发,平台数量在年底前可能达到500家,2015年全年的交易规模则有望达到150亿元至200亿元。

  业内人士称,监管政策逐渐落地后,原来平台数量不断创新高的局面将受到影响,新增平台速度会变慢。如果严格施行监管政策,有不少平台面临出局的可能性。

  目前,大部分股权众筹平台通过“领投+跟投”模式进行投资,一些平台还设置了担保功能吸引投资者,意通过这些模式降低风险。业内人士表示,未来像担保这种模式肯定行不通,有悖于风险投资理念。